研修課程
對象
1.各地國有企業采購管理和采購執行部門的相關人員;
2.各地國有企業的管理部門(財務、預算、績效、審計、監察)等科室相關人員;
3.各地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、各級公管辦、行政服務中心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人員;
4.各地國有企業分管財務工作、采購與供應鏈、運營的領導、總會計師等。
目的
系統學習招標投標法修訂稿、熟悉團體標準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的適用情形。
內容
(一)招標投標法修訂稿
1.一法一條例修訂成果(1次修訂、3次修訂的成果展示)
2.招法修訂必要性
3.擬修訂條款解讀
(二)國有企業必須招標的項目范圍確定
1.如何界定國有企業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范圍?
(1)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》及843號文解讀
(2)采購基礎知識與工程建設項目的判定
(3)《招標投標法》規定哪些項目可以依法不招標
(4)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規定哪些項目可以依法不招標
(5)國有企業非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,可以怎么辦
2.國有企業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爭議解決實務與案例分析
(1)招標流程中容易引發投訴或招標失敗的風險點
(2)以案說法,通過經典案例說明招標、投標、開標、評標、定標、簽合同、履約驗收等流程需要注意的問題
(二)《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》解讀
1.《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》規定的采購流程及一般要求
(1)國有企業如何明確采購需求、制訂采購計劃
(2)國有企業如何編制合法合規的采購文件
(3)國有企業如何規范地組織開評標活動
(4)國有企業如何合法合規地確定中標、成交人
(5)國有企業如何加強采購合同管理
2.《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》規定的采購方式有哪些
(1)公開招標、邀請招標的適用情形分析
(2)詢價、詢比采購的適用情形分析
(3)談判、磋商采購的適用情形分析
(4)單源和多源直接采購的適用情形分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