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修課程
一、概述
1.收入確認(舊準則):
l CAS 14銷售商品收入確認原則:風險和報酬轉移
l服務收入確認原則:完工百分比法(以服務為處理對象)
l CAS 15建造合同收入確認原則:完工百分比法(以合同為歸集和處理對象)
l CAS 16政府補助:與資產相關(遞延);與收益相關(當期或遞延)
2.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》
l BOT項目收入確認
l客戶忠誠度計劃
二、適用范圍
1.新準則適用范圍及時間財會【2017】22號
2.適用范圍—合并
三、收入確認模型—五步法
1.第一步:識別與客戶簽訂的合同
2.第二步:識別合同中的各項履約義務
3.第三步:確定交易價格
4.第四步: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同中的各項履約義務
5.第五步:在旅行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
四、合同成本
五、列報和披露
六、特定交易的賬務處理